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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部门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05日作者:法制网 李娜

      中央综治委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务院法制办、公安部、司法部等16个部门近日出台《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意见明确,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,指导、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建设。

  意见要求,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培育建立行业性、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,通过在乡镇(街道)综治工作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小组、在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等多种方式,建立矛盾纠纷受理、调解处理、结果反馈等制度。推广建立专业化、社会化调解员队伍,建立名册,做好分类指导,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,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培训。制定相关意见或办法,确保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,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、人员配备、程序效力的规范化、法制化建设。